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年终结账和财务决算工作,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和学校总体工作安排,现将本年度财务决算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时间
12月20日起,暂停办理各项经费报销和借款业务。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应对照年初预算,做好经费项目的收支核对,严禁年末突击花钱和违规预付各类款项。
二、暂付款及预借票据清理
计划财务处已于12月4日将《关于清理暂付款及预借票据的通知》发至相关部门、单位,请各部门、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积极督促借款人(借票人)于12月12日前完成清理。不能及时清理又无特殊原因的,将暂停借款人及所在部门、单位财务业务办理。
三、收入清理
1.学宿费催缴
请二级学院(含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做好欠费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催收工作,学宿费收费情况将作为教学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合同清理
请相关部门、单位于12月20日前对科研服务收入、社会服务收入、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等各类合同进行清理,完成收入入账,要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入账,并与计划财务处做好对账工作。
四、其他相关安排
1.使用公务卡方式结算的支出,如因年终决算不能在规定时间办理报销的,请先垫付还款,待恢复报账后再办理报销手续。
2.列入2025年学校支出预算但没有形成支出同时仍需在2026年继续支出的,请联系预算科编入2026年支出预算需求。
3.2026年发票开具业务自1月4日起开始办理。
4.2026年财务报销业务开始时间将根据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计划另行研究通知,如有特殊情况请与计划财务处各科室联系。
计划财务处
2025年12月8日